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劳动合同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1-26 15:03) 点击:474 |
有劳动者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签订了终身劳动合同,企业终身不得解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劳动合同,这个说法对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合同,双方都有权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工作满十年,而不区分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和的期限,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甲2005年1月1日入职乙公司并连续不间断工作,那么到2015年1月2日甲就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对于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无论劳动者之前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双十”条件(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形是指无法定除外情形时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此种情形相当普遍,条件也比较容易成就,也比较容易产生问题和纠纷。许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并没有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出书面要求和异议,这种情形则可能视为劳动者以实际行为同意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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